求助管道知多少
- 因家庭成員間關係密切,對彼此生活、個性、喜惡深刻瞭解,在判斷有沒有構成精神上不法侵害時,除了參考社會上一般客觀標準,還要考量被害人主觀上是否因加害人行為,產生痛苦恐懼或不安。
- 受到精神暴力或精神虐待的痛苦是須回歸個人主觀感受,通常只有當事人才能瞭解真正情況。進入司法程序時,法官會依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與當庭論述,依不同個案做判斷。
- 雖然蒐證過程有一定的困難度且繁瑣,但我們仍想呼籲,希望正處於精神暴力情境下的你,不要放棄任何求助的機會,以下提供幾種不同的求助及諮詢管道讓大家參考、選擇:
通報諮詢專線-113全國保護專線
24小時接線
113是24小時全年無休,市話、公共電話或手機皆可撥打的免付費專線。
通譯服務
除國語及閩南語外,提供英語、越南語、印尼語、泰國語、柬埔寨語、日語等6種語言的通譯服務。
服務對象
由專業社工線上受理全國家庭暴力、兒童少年保護及性侵害、性騷擾、老人保護、身心障礙者保護諮詢與通報。
社會安全網-關懷e起來
- 此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建置的網頁,得以進行線上通報(點擊進入關懷e起來系統)。
- 能立即透過該網頁進行通報,並隨時追蹤案件處理進度,十分便利。
緊急救援保護-110
- 若被害者面對立即人身安全威脅,可直接撥打110,請警方先到現場維護人身安全,使相關執法人員能有立即性的介入協助;若是家暴案件警方亦會評估依職責協助受害人通報。
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(簡稱家防中心)
- 若對通報事宜、家庭暴力案件處理有任何疑問,也可以直接與各縣市政府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聯繫。
各縣市政府駐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
- 若想聲請保護令,但不知道如何撰寫保護令聲請書狀或有陪同出庭之需要,可就近尋求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協助。
遠離傷害-聲請保護令
- 民事保護令指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與權益的法律命令,警告相對人不能再對被害人施以暴力行為。
-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9 條規定,民事保護令分為「通常保護令」、「暫時保護令」及「緊急保護令」三種。
- 聲請地點:被害人或相對人住居所之法院 、警察局。
- 更多關於保護令之資訊(點擊進入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官網)
資料來源
- 法律百科─家暴中的的精神暴力該如何認定?
- 衛福部官網─113保護專線介紹
- 衛福部官網─保護令是什麼?如何聲請?
- 其他家暴相關資訊或有相關需求,可以至衛福部官方網站搜尋。